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核心内容 - 江西省财政厅印发新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旨在深化制度改革、优化集中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质效,该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 [1]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 目录涵盖货物类与服务类,相关品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7] - 货物类 主要包括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触控一体机、打印机、LED显示屏、液晶显示器、扫描仪、碎纸机、乘用车、电梯、不间断电源、空调机、家具和用具、基础软件等 [8][9] - 服务类 主要包括软件开发服务(含基础、支撑、应用、嵌入式、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云计算服务、网络接入服务、财产保险服务(仅机动车保险)、物业管理服务、一般会议服务、印刷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和添加燃料服务等 [10][11][12] - 目录内品目未实施框架协议或批量集中采购且单项或批量年度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含)的,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未达到20万元的项目,采购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 [12] - 目录所列项目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高校、科研机构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1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达到规定金额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13] - 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300万元 [15] - 市级和县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均为200万元 [15][16]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限额标准按区划级次划分 [17] - 省级:货物和服务项目限额为80万元,工程项目限额为100万元 [18] - 市级:货物和服务项目限额为20万元,工程项目限额为80万元 [18] - 县级:货物和服务项目限额为30万元,工程项目限额为60万元 [18] -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可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 [18] - 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可自行组织采购 [18] 批量集中采购与框架协议采购目录 - 批量集中采购目录 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基础软件四个品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 [21][22][24] - 框架协议采购目录 包含财产保险服务、一般会议服务、复印纸、乘用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和添加燃料服务六个品目 [24] - 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原则上应在2026年8月1日前完成上述品目的批量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工作 [24] - 省财政厅对目录内品目进行动态管理,各地增加或互换品目需报省财政厅备案 [24] - 各地可根据需要共享框架协议采购结果,但需在征集方案中事先注明共享范围 [25][26] 其他采购项目管理要求 -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特殊要求自行确定专用项目范围,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27] - 涉密采购项目:需按照财政部和国家保密局相关规定执行 [27] - 进口产品采购: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需严格按规定执行,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按有关规定管理 [28] 政府采购执行要求 - 预算编制: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需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名实相符,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服务及达到分散采购限额的工程均应编制预算 [28][29] - 政策落实:采购单位需认真执行支持本国产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乡村振兴以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确保落实 [29] - 主体责任:采购单位需完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健全合规审查、内控制约、追溯问责等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廉洁高效 [29]
省财政厅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
新浪财经·2025-12-20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