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为平台经济价格活动划定清晰“红线”,旨在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标志着平台经济价格监管进入精细化治理新阶段 [1][3] 规则适用范围与主体 - 规则适用于在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平台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中的价格行为 [2] - 规范对象包括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平台服务的“平台经营者”,以及通过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平台内经营者” [2] 禁止的不正当价格行为 - 经营者不得实施低价倾销、价格歧视、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2] - 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即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 [1] 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规定 - 经营者提供免密支付、搭售服务或商品、设置自动续期或自动扣款时,应以显著方式展示相关选项,并提供便捷的取消途径 [4] - 鼓励平台经营者建立价格争议在线解决机制、商品质量承诺和担保制度 [4] - 通过积分、礼券、代金券、预付款等折抵价款时,应以显著方式标明计算的具体办法 [4] - 标示预估价格时,应公开价格构成,充分提示预估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可能存在的差异,并以显著方式提前清晰提示支付方式等限制条件 [4] 规则实施与行业影响 - 《行为规则》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实施,为经营者留出必要的规范调整时间 [5] - 新规针对电商领域存在的平台强制经营者降价、市场主体低价“内卷”、商家虚假误导性定价等突出乱象,明确了具体行为规范,对规范互联网平台价格秩序、缓解行业“内卷”式竞争产生积极效果 [3] - 政策从制定到落地见效存在现实距离,部分条款(如“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中的成本核算标准界定、第三方评估主体等)的关键问题有待进一步细化配套举措,以确保政策真正发挥作用 [5][6]
开了自动扣款、自动续期不知道咋关?三部门发布新规:经营者要显著展示相关选项 还要提供便捷取消途径
每日经济新闻·2025-12-20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