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 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新浪财经·2025-12-21 09:11

政策核心内容 - 兰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封山禁牧通告,旨在巩固国土绿化成果,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1] - 政策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1] 封禁范围与区域 - 封山禁牧范围精准划定四类区域 [1] - 第一类区域:幼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封育期内的林地和退耕还林(草)地 [1] - 第二类区域:自然保护区、天然林区、南北两山绿化建设区 [1] - 第三类区域:严重退化、盐碱化、荒漠化的草原和生态脆弱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的草原 [1] - 第四类区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牧区域 [1] 禁止行为与监管措施 - 严禁在禁牧区域放养牛、羊等草食动物 [1] - 严禁破坏、盗窃或擅自移动界桩、围栏、标牌等管护设施 [1] - 严禁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和活动 [1] - 各县区政府需发布明确界限、面积、期限和禁牧要求的封山禁牧令 [1] - 县区林草部门需制定管护制度,在主要出入口和人畜活动频繁区域设立界桩、围栏和标牌 [1] -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需推广舍饲圈养 [1] - 管护责任人需加强日常巡查,对违法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 [1] 监督与公众参与 -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林业和草原局0931-8888884接受群众举报 [2] -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监督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