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患者体内钻头遗留医院被罚3万
新浪财经·2025-12-21 11:16

公司运营与事件概述 - 祁阳市中医医院在2025年3月11日为两名患者进行骨科手术时发生医疗事故,手术钻头断裂并遗留在患者体内[1] - 两名患者周外平与柏系生在同一天、同一病房接受手术后,均出现术后持续疼痛,后经外院检查确认体内遗留断裂钻头[1] - 医院方面承认手术中钻头断裂遗落体内一事属实,但当时认为“对患者影响不大”,计划在后续取钢板手术时一并处理,因此未及时告知患者及家属[1] 公司应对与监管处罚 - 医院直至2025年9月15日才向患者周外平提供由手术组人员签字的《证明》,证实体内遗留断裂钻头1枚且术后未告知的情况属实[1] - 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5日对医院及相关医师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原因为医院存在“未按规定告知患者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以及“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违法行为[1] - 行政处罚决定为对医院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相关违法行为[1] - 医院党委委员周伟表示医院愿意承认过错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希望当事人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与损失后再依法依规进行赔偿[1] 行业监管与责任归属 - 针对同一日同病房接连发生手术钻头遗留体内的事件及如何强化手术安全监管的疑问,医院负责人解释其执业证件由永州市卫健委核发,监管权限归属市级卫健委[1] - 永州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则以“属地管理原则”为由,表示此事应由祁阳市卫健局负责[1] 事件现状与影响 - 截至新闻报道发稿时,祁阳市中医医院与两名患者之间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1] - 事件经媒体报道,引发了公众对医院手术安全监管问题的关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