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在救护车上要求下车小便,高速禁停区下车后坠桥身亡,一审宣判:医院担责 10%,赔偿13万余元
新浪财经·2025-12-21 13:19
事件概述 - 患者戴某在高速服务区因高烧、抽搐、呼吸困难拨打120求助 旬阳市某医院救护车接诊后 在转运回医院途中 戴某情绪激动要求下车小便 救护车停靠在高架桥禁停路段 戴某下车后翻越115厘米高护栏坠桥身亡[1][2] - 戴某家人将旬阳市某医院告上法院 索赔各类损失136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医院承担10%责任 赔偿患者家属130295元[1][4] 法院判决核心观点 - 法院认定戴某死亡系其自行穿越公路、翻越护栏坠桥所致 与医院的院前急救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3] - 法院认为医院作为专业医疗机构 在院前急救搬运、转运患者过程中应尽到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 但医院工作人员将救护车停放在禁停路段 并让患者独自下车而未紧密跟随陪护 存在过错[3] - 根据医院过错程度及患者死亡原因 法院酌情判定医院对死亡后果承担10%的责任[1][3] 涉事双方主张 - 患者家属主张:医院工作人员在夜晚擅自在有禁停标志路段停车 将人员置于危险境地 且放任神志不清的患者独自下车 导致其坠亡[2] - 医院辩称:根据监控 戴某在救护车上神志清醒且一直在通话 后对随车人员有人身攻击行为并强行要求停车 其跳桥死亡属于自杀行为 是医务人员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