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资产负债管理新规来了!这些新增监管指标不达标将被处罚
第一财经资讯·2025-12-21 20:12

文章核心观点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整合并完善现有资产负债管理监管体系,针对寿险和财险行业新增一系列有明确阈值的监管指标,以强化险企风险管理、保障行业稳健经营,适应低利率环境、新会计准则等内外部重大变化 [2][3] 监管新规背景与目的 - 在低利率、产品结构变化、新会计准则实施等行业经营新周期下,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如流动性风险、利差损风险)在低利率和优质资产荒环境下更加突出 [2][3] - 新规是金融监管总局落实2024年保险新“国十条”中“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要求、提升行业经营韧性、健全审慎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措施 [3][4] - 新规旨在与2026年全面实施的新会计准则相衔接,因新准则下利率波动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显著增加,对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5] 监管体系整合与治理要求 - 新规将2018年以来发布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及五项监管规则等分散要求进行整合,使监管框架更加完整 [3][4] - 要求保险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资产负债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的组织体系 [5] - 要求公司在业务规划、产品开发定价、资产配置、重大投资等环节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开展压力测试和回溯分析,并实施长周期考核评价 [5] 新增监管与监测指标 - 相对于2019年的暂行办法,新规最重要的不同之一是新增了多项有明确阈值的监管指标,并新增部分监测指标 [6] - 新增监管指标:寿险公司4项(有效久期缺口、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覆盖率),财险公司3项(沉淀资金覆盖率、收入覆盖率、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覆盖率) [6][7] - 新增监测指标:财险公司3项,寿险公司7项,大部分在现行规则中已包含,主要用于风险识别与预警 [6] 关键监管指标阈值与解读 - 财险公司三项监管指标(沉淀资金覆盖率、收入覆盖率、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覆盖率)最低监管标准均为不低于100% [7] - 寿险公司四项监管指标中,有效久期缺口最低监管标准为不高于5年或低于-5年,其他三项(综合投资收益覆盖率、净投资收益覆盖率、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覆盖率)亦为不低于100% [7] - 财险公司沉淀资金覆盖率(沉淀资金与中长期资产的比值)要求不低于100%,旨在防止以短期业务为主的产险公司将大量短期资金做长期投资,影响负债偿还 [7] - 寿险公司有效久期缺口是对资产负债期限结构匹配的最低要求,旨在防范利率大幅波动带来的资产负债表或净资产大幅波动风险,但行业观点认为缺口需合理而非绝对为零 [7][8] - 收入覆盖率及投资收益覆盖率等成本收益指标的评价周期拉长至3~5年,与长周期考核相对应,引导保险公司长期经营,培育耐心资本 [8] 报告要求与监管措施 - 保险公司需向监管报送资产负债管理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其中年度报告中的资产负债基本情况和匹配情况需经独立第三方审核机构核验,并每年评估一次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建设情况 [8] - 对于监管指标不达标或管理存在缺陷的公司,监管可采取监管谈话、下发监管意见书、专项压力测试、扩大检查范围、要求调整业务或资产配置结构等措施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