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巢基金资不抵债拒绝配合调查 被罚款90万元
犀牛财经·2025-12-22 14:42

公司违规与处罚 - 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因不履行基金管理职责、拒绝配合监管调查等行为,被大连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 [2][4] - 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张中华因拒绝配合调查,被大连证监局给予警告并处以27万元罚款 [4] - 公司此前在2022年12月因拒绝接受大连证监局的现场检查,已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4] 公司运营状况 - 蜂巢基金于2016年5月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包括荣道新三板转板2号私募投资基金在内的14支备案基金产品 [4] - 2024年4月16日,公司向投资人发送邮件,称因资不抵债已无力维持正常运营,所有产品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4] - 自此公司办公场所无人办公,电话无人接听,且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公司及14支基金产品的2023年及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4] 历史纪律处分 - 2023年4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对蜂巢基金进行公开谴责,并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6个月 [5] - 协会查实公司存在两类违规行为:一是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二是员工人数不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要求 [5] - 具体违规行为涉及公司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与非私募基金管理人荣道资本签订协议,约定提供私募基金通道服务,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管办法》第四条规定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