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1] - 政策旨在提升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加强保险业资产负债监管[1] - 202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强化资产负债联动监管”,《办法》是落实该文件精神的重要措施[1] - 2026年保险业将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资产负债匹配指标口径将调整,利率波动影响增加,对资产负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1] 政策出台的驱动因素 - 2018年以来已初步构建资产负债管理和监管体系,但近年来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提出新要求[1] - 《办法》聚焦于解决资产和负债管理脱节、政策和程序不清晰、指标缺乏监管标准以及监管措施不足等问题,以补足制度短板[2] 《办法》的核心内容框架 - 《办法》主要内容共5章51条[3] - 明确资产负债管理目标和管理原则:保险公司承担主体责任,坚持全面覆盖、合理匹配、稳健审慎、统筹协调的原则,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3] - 规范资产负债管理治理体系: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资产负债管理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职能部门相互协作、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的组织体系[3] - 明确资产负债管理政策和程序:要求制定管理方案,在业务规划、产品开发定价、保险业务管理、资产配置、重大投资等环节加强资产负债联动,开展压力测试和回溯分析,定期编制报告并及时调整策略[3] - 设立监管指标和监测指标:结合新会计准则和偿付能力规则调整,设立监管指标并明确阈值,新增部分监测指标并设置差异化预警区间以进行风险提示[3] - 加强监督管理:明确保险公司信息报告、第三方审核和能力评估要求,监管可视情形采取监管措施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3]
引导险企加强保险业资产负债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拟设立多项监管指标
中国经营报·2025-12-22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