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餐厅“撒野”,家长被判赔220万!法院详解
海底捞海底捞(HK:06862) 环球网·2025-12-22 15:31

事件概述 - 两名17岁未成年人在海底捞包间内向火锅小便并传播视频 引发品牌重大商誉危机 公司起诉后法院判决监护人赔偿22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1][3][6] 公司应对措施 - 事件曝光后 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并在全国排查涉事门店 同时与网络平台沟通下架视频 [5] - 确认涉事门店后 公司更换全部餐具并对门店彻底清洗消毒 [6] - 公司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事件说明 向消费者诚恳道歉 并对2月24日至3月8日期间涉事门店的4109单堂食消费全额退款并按消费金额十倍给予补偿 [6] 法律诉讼与判决结果 -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公开道歉 并赔偿餐具损耗与清洗费15万元 经营与商誉损失2300万元 维权开支10万余元 [7] - 法院最终判决监护人赔偿公司总计220万元 具体包括餐具损耗与清洗消毒费13万元 经营损失与商誉损失200万元 维权开支7万元 [8][9][12] - 法院同时判决两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在指定报刊上向公司公开赔礼道歉 [10][12] 法院判决核心依据 - 法院认定两名未成年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损害了公司的财产权与名誉权 [7] - 对于赔偿金额 法院支持了为恢复消费者信任而产生的餐具更换与清洗消毒合理费用13万元 [8] - 法院认为向消费者的全额退款是修复商誉的必要举措 与侵权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 予以支持 但公司自主决定的“十倍价款补偿”因与侵权行为无直接法律关系而不予支持 [8][13] - 法院认定负面舆论导致的客流量减少和经营收入下降属于商誉损失范围 综合酌情支持200万元 [8] - 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获得法院支持7万元 [9] - 在经济赔偿责任上 依法由监护人承担 未成年人有财产的从其财产中支付 [10] - 在赔礼道歉责任上 法院认定两名未成年人心智足以认识行为违法性 承担此责任有助于其人格发展 故判令其与监护人共同承担 [10][14] 事件影响与行业意义 - 事件导致海底捞品牌口碑出现断崖式下跌 门店网络评论区被负面评价刷屏 多地门店客流应声锐减 [4] - 本案判决被视为依法保护企业商誉的示范 为同类型企业权益保护纠纷提供了明确指引 [15] - 判决在准确认定企业商誉损失范围方面具有示范性 区分了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并明确了超出必要限度的自主商业决策支出不属于商誉损失范畴 [12][13] - 本案在处理未成年人侵权方面做出了探索 通过让未成年人承担非财产性责任(赔礼道歉)的方式 实现教育矫正的目的 [1][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