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一次性信用修复不是催债,而是让失信者有“路”
搜狐财经·2025-12-22 15:58

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于12月22日发布通知,实施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旨在支持信用受损但积极还款的个人高效重塑信用 [1] - 政策修复条件包括:信用逾期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并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还清 [1] 政策积极作用 - 精准化解小额逾期负担,帮助因非恶意原因(如输错还款金额)或暂时经济困难导致逾期、最需要释放信用空间的借款人恢复信用,具有雪中送炭的效果 [3] - 促进金融包容性并拉动内需消费,通过帮助部分个体恢复信用和借款能力,进而转化为投资和消费能力,以支持内需消费快速复苏和经济增长 [3] - 强化社会信用意识并完善信用体系,政策将督促个人主动查询信用记录养成习惯,并在截止时间压力下主动还款以谋求修复,为社会带来良性引导 [3] 政策性质澄清 - 该政策并非催债,而是为个人提供了一个以最低成本消除信用违约记录的机会,对于拒绝修复信用的个体,其处境并未比过去更差 [4] - 该政策并非征信洗白,因其仅针对单笔1万元以下的“小债”逾期,且修复前提是已还款,纠正了“小过”,不会影响社会信用记录惩戒违约逾期的基本盘 [4] - 政策体现了“小过可恕,大过不可放任”的原则,对“小过”给予修复机会有助于当事人重拾信任,而对可能逃避债务或转移财富的“大过”则需严格对待以维护公平和体系稳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