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股东会审议通过 以总股本8,359,816,164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0元(税前)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835,981,616.40元(税前)[1] - 本次分配为纯现金分红 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 股东会审议与方案实施情况 - 分配方案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5年第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自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2] - 本次实施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3] - 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4] A股权益分派具体方案 -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359,816,164股为基数 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方案执行[5] - A股股本为5,041,934,164股 共计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504,193,416.40元(税前)[5] - 对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扣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人民币0.9元[5] -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5] - 持股期限1个月(含)以内 每10股需补缴税款人民币0.2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每10股补缴税款人民币0.1元 持股超过1年则不需补缴税款[5] 权益分派关键日期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26日[7] - 除权除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12月29日[7] 权益分派对象与方法 - A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5年12月26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8] - 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2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10] - 部分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10]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