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机构获准参与中国债券回购,外资进入再提速
搜狐财经·2025-12-22 19:08

政策发布与核心内容 - 沪深交易所与中国结算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沪深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 [1] - 该通知是对2025年9月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公告》的具体落实 [4] 业务范围与参与方式 - 通知界定的债券回购业务范围包括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以及在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作为逆回购方融出资金 [3] - 业务范围可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动态调整 [3] - 境外机构投资者必须委托具有沪深交易所会员资格的境内证券公司作为交易参与人 [1] 业务规范与风险管理 - 参与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前,境外机构投资者需与委托的证券公司签署相应的委托协议 [3] - 参与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或三方回购前,需签署相应的回购交易主协议等文件 [3] - 参与三方回购前,还需完成投资者适当性备案 [3] - 交易参与人需勤勉尽责,加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交易行为的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交易所报告 [3] - 结算参与人需遵守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加强结算风险管理 [3] - 交易所与中国结算将对相关行为进行常态化监测,并对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将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3] 市场背景与现状 - 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进,境外机构投资者数量和持债规模持续增长 [4] - 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