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1] -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9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1][11] - 回购股份的用途是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未在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尚未使用的股份将予以注销 [1][6]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1][11] -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3][8] 回购目的与依据 - 回购股份的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激发员工积极性、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并增强投资者信心 [6] - 回购方案是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一部分 [6] - 本次回购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 [4] - 根据相关规定,该回购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财务影响与股权结构 -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5,977,129,884.1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20,083,063.64元,流动资产为2,719,142,876.94元 [12] - 按回购资金上限4000万元测算,分别占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和流动资产的0.67%、1.72%和1.47% [12] - 公司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日常经营、财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且有足够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12] - 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公司条件 [13] 相关股东与交易行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内暂无减持公司A股股份的计划 [3][14]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A股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 [13] 回购实施与管理授权 -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持有人名称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8] -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范围包括设立账户、择机回购、制定及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报批及文件修改等 [15] -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6]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