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瑞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12-23 02:50

基金运作模式 -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设有封闭期和开放期 [1] - 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1][2] -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1][16] - 本基金第3个封闭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 [2] - 第3次开放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2][16] - 第4个封闭期计划为2026年1月24日至2027年1月24日 [2] 申购业务安排 -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元(含申购费),超过部分不设金额级差 [4] - 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4] -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等措施以控制规模,保护存量持有人利益 [5] -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费用 [6] - 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差别费率,可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6] - 投资人多次申购时,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7] 赎回业务安排 - 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为1份 [8] - 不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8] - 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 [8] - 赎回费用由赎回份额的持有人承担,费率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9] - 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10] - 基金管理人可采用摆动定价机制应对大额申购或赎回,以确保估值公平性 [11] 基金转换业务 -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12] - 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反向或费率相同时不收取 [12] - 转换业务的具体规则以各销售机构安排为准 [14] 销售与信息披露 -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比例可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且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1] - 直销机构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 非直销销售机构包括宁波银行、中信证券、华宝证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 [14] - 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至少每周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15] - 开放期内,应于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累计净值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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