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珠海华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和浙江华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经营发展,于2025年12月19日分别与交通银行珠海分行、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签订保证合同 [2] - 为珠海华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15,000.00万元人民币 [2][10] - 为浙江华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2,500.00万元人民币 [2][11] 内部决策与授权 -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3][4] - 股东大会批准2025年度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最高为45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53,7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96,300万元 [3] - 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3]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对珠海华正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根据主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至最后到期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三年止,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2][7][10] - 对浙江华聚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8][11] - 两次担保均无反担保 [2]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珠海华正的担保余额为73,788.89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6,211.11万元 [6] -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浙江华聚的担保余额为13,170.75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2,329.25万元 [6] - 本次担保未改变对两家子公司的担保余额 [6] 累计担保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9,8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0.98% [12] -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2,101.63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0.77% [12] - 所有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12] 担保目的与合理性 - 担保旨在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 [9] - 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充分控制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9] - 董事会认为担保是基于对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的综合分析,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3]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