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发私密照也算违法是误读
新浪财经·2025-12-23 23:59

法律修订与适用范围 -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条将于2026年1月1日实施,将“利用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纳入治安处罚范畴,违者最高可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1] - 此次修订并非全新规定,而是对2012年修正的现行法律进行更新,核心变化是将“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表述改为“信息网络”,并提高了罚款金额,同时强调对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将从重处罚 [1] - 法律修订并未实质扩大适用范围,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已存在通过微信群聊、私聊传播淫秽信息被处罚的案例,新法只是使法律表述更严谨 [1] 违法行为界定与司法实践 - 法律打击的核心是“制作、运输、传播淫秽内容”的行为,处罚的是破坏社会治安但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而“夫妻或情侣互发私密照”本身若不构成传播淫秽信息,则说法不严谨 [1] - 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传播行为及其社会影响,若将私密照传播给他人或转发至微信群造成大面积传播并对一方造成危害,则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严重者可依据《刑法》判处传播淫秽物品罪 [1] - “不雅、私密照”与“淫秽内容”在法律上是不同概念,认定为淫秽内容有严格的法律标准,不能混为一谈 [1] 执法依据与隐私保护 - 处罚的启动主要依赖举报查实,警方不会主动监控私人聊天记录,未经合法授权获取的证据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1] - 我国法律体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对传播淫秽信息一直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打击面覆盖利用信息网络及传统途径的传播行为 [1] - 法律修订并未简单粗暴地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亲友、夫妻间的私聊领域,未介入私域,但达到淫秽标准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传播行为必须受到法律处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