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核心信息 - 公司计划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1][2] - 本次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71,906,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7,190,600元[4] 分配方案审议与授权依据 - 分配方案基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该股东会于2025年5月16日审议通过相关现金分红条件[2]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本次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2] 分派对象与关键日期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3] - 公司股东湖南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晏喜明、赵尊铭和赵雄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7] 分配实施办法 - 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他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5]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行派发[5] 差异化分红与扣税说明 - 本次权益分派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6] - 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缴,转让时根据持股期限补缴,持股1个月以内(含1个月)税负20%,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税负10%[7] - 对于QFII及R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8] - 对于沪港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09元[8] - 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股0.1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