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全称为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简称中国重型院 [3] - 公司前身为创建于1956年的第一机械工业部重型机械研究所 [3] - 公司是面向我国冶金、重型机械等行业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发、设计与工程总承包的高新技术企业 [3] - 公司现隶属于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 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2] -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王轩昌 [2] - 公司成立日期为1985年5月22日 [2] - 公司住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3号 [2]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0001630521207 [2] - 公司信用状态为存续,且为守信激励对象 [2]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受到行政处罚 [1][2] - 处罚机关为乌海市乌达区应急管理局 [1][2] - 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 [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乌区)应急罚(2025)067号 [2] - 处罚类别为罚款 [2] - 处罚内容为处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1][2] - 罚款金额为2.0万元 [2] - 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及《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7条A档 [2] 违法事实详情 - 违法事实发生于2025年11月5日,乌海市乌达区应急管理局收到举报信息 [1][2] - 举报称公司存在提前下发考试答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2] - 公司是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的承包商 [1][2] - 公司在日常培训工作中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1][2] - 该行为可能导致员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容易引发人身伤害事故 [1][2] 公司其他行政记录 - 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司行政管理记录共计46条 [2] - 其中包括行政许可(新标准)44条,行政许可(旧标准)1条,行政处罚1条 [2]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被行政处罚
齐鲁晚报·2025-12-23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