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拟立法鼓励政府补贴托育服务
第一财经·2025-12-23 11:55

立法背景与核心目标 - 中国拟对托育服务专门立法,旨在将托育服务从政策引导提升至法律保障,通过系统性制度设计破解发展瓶颈,规范服务行为,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降低家庭养育成本、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法治支撑 [1] - 立法旨在解决“入托贵”、“供给少”、“不敢托”等托育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 [1] - 当前国家层面缺乏专门关于托育服务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业内对专项立法期盼已久 [1] 行业现状与问题 - 全国3岁以下婴幼儿实际入托率仅为7.86%,而多地调查显示超过三成的家庭有送托需求,托位缺口较大 [2] - 2023年全国民办托育机构占全部托育机构的89.5%,平均托育服务收费价格(不包括餐费)为1978元/人/月,一线城市在5500元/人/月以上,与群众支付能力和期待存在较大差距 [5] - 行业面临地方重视程度不高、有效供给不足、运营成本难降、普惠程度不高、支持措施落地慢、综合监管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2] - 托育机构准入目前采取备案制,但全国托育机构备案率仅为42%,行业健康发展和质量安全面临较大隐患 [8] 立法草案核心内容:政府职责与保障措施 - 草案明确托育服务“政府主导”,强化公共服务属性,提出“将普惠托育服务有序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4] - 草案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托育服务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托育服务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6] - 草案鼓励地方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婴幼儿家庭托育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应建立普惠托育服务补贴制度,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 [7] - 草案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产业园区等为职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务 [7] 立法草案核心内容:机构与人员准入规范 - 草案规定设立托育机构应先取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许可,再办理登记手续,对人员、场所、设施设备、资金等多方面设定条件,将准入从备案制改为许可制 [8] - 草案规定实行托育师资格考试和注册制度,设定学历、专业门槛,并建立托育师职称评定标准 [9] - 草案明确托育从业禁止情形,要求机构不得录用有暴力伤害、拐卖、性侵害、遗弃、虐待、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9] - 草案要求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婴幼儿健康管理制度,加强疾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并对婴幼儿在托期间的生活进行记录 [10] 立法草案核心内容:服务规范与监督管理 - 草案要求托育机构在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食品操作间等公共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视频资料保存期不得少于九十日 [11] - 草案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本辖区托育服务综合监督管理机制 [11] - 草案要求托育机构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对许可证件、登记信息、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每日膳食、收退费办法等进行公示 [8] - 草案规定了发生侵害婴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相关情形下托育机构和托育人员的法律责任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