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划“红线” 今后只能收5项“费”
新浪财经·2025-12-24 08:16

政策核心目标 - 旨在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效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1] -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促进收费标准合理形成,更好发挥收费政策对优质普惠供给的牵引撬动作用 [1] 收费项目与定价机制 - 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项收费 [1] - 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1] - 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 - 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参照保教费管理 [1]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 [1] 政策管理与评估机制 -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幼儿园收费监测,及时了解行业动态,掌握幼儿园经营情况 [2] - 强化收费政策评估,通过成本调查、自行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相关政策 [2] - 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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