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被罚款6783.43万元 13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罚
中国人民银行对交通银行的行政处罚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10日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银罚决字〔2025〕96号 [2][3] - 公司被处以警告,并被没收违法所得23.982116万元,同时被罚款6783.43万元 [2][3] - 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五年 [3] 涉及的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共涉及11项违法行为,涵盖账户管理、清算管理、特约商户实名制、反假货币业务等多个领域 [2] - 具体违法行为包括: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特约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 [2][3] - 在金融监管合规方面,违法行为包括: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2][3] 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 除公司外,另有13名相关责任人一同被处罚 [2] - 13名责任人分别来自个人金融业务部、普惠金融事业部、风险管理部、授信管理部、金融服务中心、营运与渠道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国际业务部、金融机构部、线上金融业务中心、机构业务部及太平洋信用卡中心等多个部门 [3] - 13名责任人合计被罚款92.9万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