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入三审 学者呼吁明确公民环境权
第一财经·2025-12-24 13:52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 - 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于12月2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1] 专家关于公民环境权的核心观点 -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原会长蔡守秋主张,应将公民环境权写入法典,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清洁健康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1] - 蔡守秋指出,当前环境法治建设存在“重公民环境保护义务、轻公民环境保护权利”的倾向 [4] -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虽重视生态保护与“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但忽略了对“生态环境权”的法典化,未提及公众享用清洁健康环境的权利 [4] 环境权的国际背景与国内现状 - 2021年10月8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决议,承认享有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环境的权利是一项重要人权 [1] - 截至2020年,联合国193个会员国中已有156个国家从法律上承认了环境权 [1]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9月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年)》将“环境权利”作为独立的人权类型并明确了多种保障方式 [4] 对“排污权”提法的争议 - 蔡守秋批评法典草案规定了“排污权”,给公众的印象是赋予污染者权利,而美国等国家法律中一般称“排放指标交易”或“富余的排污削减量交易” [4][5] - 《环境保护法》对超额削减排污量的交易规定了严格的前提、条件和范围,实际上是严格限制排污行为,而非承认排污权 [5] - 蔡守秋建议在法典中明确规定公众环境权,并取消“排污权”的提法 [6] 明确环境权的意义与展望 - 蔡守秋认为,明确公民环境权有助于提高公民的环境权利和责任意识,加强对公民环境权利的保障,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2]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表示,若法典首先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清洁、美好、适宜生态环境的权利,并据此开展制度建设,将为美丽中国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