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模式与背景 - “小快灵”立法模式针对多发、易发的具体问题作出规定,不强调体系完整性,突出操作性,通过规范流程实现闭环管理,其成法速度快、成本相对低,能有效提高地方社会管理效能 [1] - 《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是“小快灵”立法模式在解决有难度的重点工作方面的积极探索 [1] - 噪声扰民投诉举报长期居各环境污染要素首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该规定抓住这一涉及面广的民生问题,回应各方关切 [1] 法规核心内容与实施 - 《湖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 [1] - 规定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声环境质量负责,并应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 [1] - 规定厘清了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通、文旅、城管等部门在工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等不同领域的噪声监督管理职责,形成明确责任格局,方便居民分类投诉举报,有效杜绝互相推诿 [1] - 规定对每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清晰界定,落实了职责法定原则,谁缺位一目了然 [1] 针对的具体噪声问题 - 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高发的装饰装修活动噪声、广场舞扰民、麻将馆喧哗、夜间施工不停等问题均作出回应 [2] - 规定对如何防治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生活噪声等传统噪声,以及在公共场所使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风力发电机、充换电基础设施等新型噪声污染防治分别作出具体规定 [2] - 规定指导有关各方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实用性很强,是相对完备的“工具箱” [2] 管理与执行机制 - 规定提出,出现噪声污染后,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理 [2] - 规定要求畅通公众举报渠道,探索督办机制,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 [2] - 通过该规定,相关部门知道本部门该干什么、怎样才能干好;居民知道如何维权,遇到噪声污染怎么投诉 [1]
湖南用“小快灵”立法管住噪声
中国环境报·2025-12-24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