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旨在细化落实2025年6月起施行的《学前教育法》要求,降低人民群众保育教育成本,推动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1][2] - 政策出台背景是回应人民群众对适龄儿童“上得起”“上好园”的强烈诉求,并解决幼儿园收费实践中出现的政策不够清晰、标准不尽合理等问题 [2][3] 核心原则与管理方式 -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定位,对所有类型幼儿园明确收费管理方式,区分营利与非营利、普惠与非普惠幼儿园,针对不同服务项目实行差异化管理 [3] - 对普惠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的政府指导价管理,幼儿园在合理区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3] - 对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但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以引导其合理收费 [4][6] 收费项目与标准制定 - 规范收费项目,明确幼儿园可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五类项目 [4] -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应以扣除政府投入、社会无偿捐赠等后的成本为依据,并综合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 [4] -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分别按照补偿成本原则和实际支出情况收取 [4] 政策创新与调整 - 将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方式从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以引导和激励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 [5][6] - 明确幼儿园开设托班收取的保育费可参考保教费收费标准、根据成本差异等情况合理确定,以激发幼儿园办托积极性,增加托育服务供给 [4][6] - 建立收费政策评估优化机制,要求各地通过成本调查、自行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定期对收费管理方式、项目、标准等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优化 [4] 监管与清单制度 - 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包括各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总清单,以及各幼儿园本园收费目录清单,清单之外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4][6] - 加强收费行为监管,要求幼儿园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及资产管理制度,并规范收费、退费等行为 [4] - 明确禁止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费,禁止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家长收费,禁止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6]
从源头防范治理幼儿园乱收费
新浪财经·2025-12-24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