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央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
证券时报·2025-12-24 19:36

文章核心观点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提出21条举措,旨在通过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资源统筹、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及建设数字化平台等方式,全面强化对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金融支持 [1] 金融资源统筹与组织协作 - 鼓励金融机构总行(总部)建立专项服务机制,围绕通道跨区域综合运营模式,并鼓励建立联合授信机制及开展银团贷款 [3] - 支持东盟、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新设机构在沿线省(区、市)开展金融服务,并支持国际金融组织及境外交易所在沿线设立代表机构 [3] - 保障通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统筹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及项目贷款等多元化融资渠道 [3] - 鼓励银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物流企业提供合理融资和票据贴现支持,加大物流企业发展的信贷支持 [3] - 重庆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并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战略资源支持 [1][4] 资金结算便利与人民币跨境使用 - 便利跨境贸易结算,支持银行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结算,并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本外币跨境结算便利化 [5] - 鼓励银行为优质企业自主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 [5] - 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简化资本项目外汇登记手续,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 [5] - 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 [5] - 加强与东南亚、中亚地区国家的双边货币合作,支持东盟国家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及境内再投资 [6] - 支持符合条件的沿线省(区、市)法人银行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并研究扩大数字人民币跨境应用地区范围 [6] 数字金融服务平台与金融开放合作 - 建设“央行西部陆海智融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打造集金融政策宣传、银企对接、数据统计、服务评价等功能的一站式平台 [1][7] - 平台将上线银企融资对接功能,发布通道重大项目库、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名录库及相关企业清单 [8] - 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向东盟国家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加强沿线省(区、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衔接,支持企业依法合规赴新加坡、香港融资 [8] - 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 [8] - 支持沿线省(区、市)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与泰国、香港、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跨境支付使用央行数字货币 [8] - 支持沿线有条件的省(区、市)建设跨境电商数字服务平台,与新加坡等国家平台对接 [8] 普惠金融与商贸领域支持 - 开发适合中小微商贸流通企业的专项信贷产品,丰富贸易融资种类,简化业务流程和手续,降低商贸企业融资成本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