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与侦办过程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王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 - 2021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2011年张某被故意伤害案漏犯时,发现3名涉赌人员因不满服务,通过绰号“猴子”(王某)的男子在一小时内纠集20余人持砍刀砍杀,致被害人张某死亡 [1] - 检察机关利用“东莞市检察机关检察信息综合应用平台”大数据摸排关联案件,并运用“东莞市另案处理案件专项监督模型”进行身份对碰,发现张某被伤害案与李某等11人涉嫌开设赌场案(幕后老板为“猴老板”)存在关联,初步研判“猴老板”和“猴子”可能系同一人 [1] - 东莞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串并核查,初步掌握“猴老板”等人长期在东莞市大朗镇新马莲村一带开设赌场,策划参与多起“打砸抢”事件以争夺非法利益 [2] 犯罪组织形成与发展 - 被告人王某绰号“猴子”,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约2010年开始在东莞市大朗镇参与开设赌场 [2] - 王某以乡情为纽带,网罗以湖南某地籍为主的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手段驱赶、吞并新马莲村一带的其他赌场 [2] - 2013年,因被害人常某恒拒绝合作开设赌场,王某纠集数十人持砍刀、钢管打砸常某恒夫妇经营的商店,王某在该案中冒用黄某身份被判刑 [2] - 服刑期间,王某通过妻子李某等人探监传送信息,仍实际控制犯罪团伙,继续争夺势力范围 [2] - 2015年4月王某刑满释放后,继续招揽发展团伙成员,对外以“公司”名义管理控制新马莲村一带赌场,安排肖某等人划分区域开设赌场或收取干股,对未经许可或拒绝合作者施以威胁、殴打 [3] - 该组织逐渐形成以王某为组织者领导者,王某康、肖某等10人为骨干成员,樊某祥等2人为积极参加者,王某旺、彭某双等13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3] - 王某通过亲自实施犯罪、发放固定工资、“跑路费”、“安家费”及对不服从者实施殴打惩戒等方式树立权威,加强组织控制 [3] - 2013年至2021年,该组织人数众多、骨干固定、架构明确,长期在新马莲村一带逃避打击,非法开设赌场,攫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3] - 该组织非法所得高达1800万元,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3] 犯罪活动与危害后果 - 该组织十余年间共实施开设赌场犯罪10起、故意伤害犯罪3起、寻衅滋事犯罪8起、非法拘禁犯罪1起、洗钱犯罪1起、伪造身份证件犯罪1起、违法事实2起 [4] - 其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6人轻微伤 [4] - 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称霸一方,对新马莲村一带的赌场形成了实际控制 [4] 案件诉讼与判决结果 - 案件由东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先后以王某等8人、郑某军等39人、王某康等21人涉嫌多项罪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4] -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王某等26人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先后于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8日对王某等16人、朱某第等52人分别提起公诉 [4] - 2023年8月2日,一审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附加刑;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个月不等,并处附加刑 [5] - 宣判后王某等部分被告人上诉,2024年6月1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王某二审期间检举他人犯罪构成立功,依法改判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上诉全部驳回,维持原判 [5]
最高检典型案例:非法开设赌场敛财超1800万元 盘踞东莞十余年的黑社会组织覆灭
新浪财经·2025-12-24 1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