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未成年学生有偿陪侍及卖淫,6人被判刑
新浪财经·2025-12-24 19:38

案件概述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典型案例 披露姚某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1] - 该团伙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主城区活动 涉及3个辖区9所学校 [1] - 案件由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侦查终结 移送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 犯罪活动与手段 - 姚某等人引诱、招募数十名未成年学生到KTV、酒吧、音乐餐厅等娱乐场所从事有偿陪侍、卖淫活动 [1] - 团伙通过在学校“立棍”(推选校园“老大”)、发布“挣钱快”信息等方式招募未成年人 [1] - 为排除竞争对手、争抢市场资源 团伙针对同业经营者、管理者及不特定群众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1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2] - 犯罪时间跨度从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 [1] 财务与非法所得 - 累计非法获利30余万元 [1] 危害后果 - 导致44名未成年人沾染酗酒、吸烟、文身恶习 [1][2] - 导致16名未成年人辍学 [1][2] - 造成3人轻伤 1人轻微伤 [2] 司法进程与判决 - 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6月17日对姚某等6人提起公诉 指控罪名包括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聚众斗殴罪、引诱、介绍卖淫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 [2] - 龙沙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 认定姚某等6人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2] - 姚某被数罪并罚 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 - 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并处相应财产刑 [2] - 被告人姚某、王某亮提出上诉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1日裁定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