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总量管理制度经验推广,深圳QFLP试点从“允许做”走向“主动深化”
第一财经·2025-12-24 20:05

深圳QFLP政策升级 - 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实施办法》,提出深入实施QFLP境内投资试点,加大QFLP总量管理制度经验推广,支持设立由境外合伙人参与的私募投资基金 [1] - 此举被视为深圳在跨境投融资便利化上的关键表态,政策姿态从“允许做”升级为“主动推广和深化” [1][2][4] QFLP制度优势与深圳实践 - QFLP制度凭借灵活结汇、投资便利、税收简洁等优势,成为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市场的重要路径 [4] - QFLP总量管理制度允许试点基金管理企业在总量内灵活调剂单支基金规模,显著提升资金使用自由度,降低了跨境投资的制度成本 [4] - 深圳自2012年启动QFLP试点,历经多次修订,2024年最新修订内容包括支持前海、河套区域试点,明确试点基金总量管理等 [6] - 深圳近期通过多项专项方案推动QFLP发展,包括鼓励QFLP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支持前海优化试点机制拓宽投资范围、支持主权基金以QFLP形式参与投资等 [6][7] - 市场对制度创新反应积极,截至2024年末,深圳QFLP试点金额超77亿美元 [7] 全国QFLP发展态势与资本流向 - QFLP制度已扩展至全国50多个城市,形成“沿海全面铺开,中西部重点突破”的格局 [8] - 2024年以来,多地密集推出升级版政策,在投资范围、资金管理、流程便利化等方面持续突破,例如天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海南等地 [9] - 各地注重引导外资投向硬科技、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先导产业,例如天津、昆山等地已有相关QFLP基金投资于AI等领域的企业 [9] - 资本正加速流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硬科技赛道,QFLP演进为连接全球资本与本土科创企业、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桥梁 [3][9] QFLP制度深化原因与价值 - QFLP规则不断深化,源于外资对中国科创机遇的迫切需求与中国通过制度创新回应的双向互动 [3] - QFLP有效解决了传统美元基金投资境内的痛点,如繁琐的公证认证流程、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通过设立境内法人主体大幅简化流程 [10] - QFLP允许境外资金结汇后投资于境内私募股权基金或进行定向增发等,满足了境外资金更多层次、更多领域的投资需求 [10] - 深圳毗邻香港并得益于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叠加,在吸引港资及国际资本方面具备独特的地缘与制度优势 [4] 制度挑战与未来关注点 - QFLP认缴规模占PE在管资产比重不足3%,部分外资设立目的与“中长期战略布局工具”的初衷存在偏差 [8] - 制度挑战包括缺乏全国统一顶层设计、政策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跨境直投改革削弱QFLP原有优势、外汇汇出流程效率偏低等 [8] - 外资关注QDLP的制度要点包括投资门槛匹配度、资金结汇与退出(“余额管理”模式受认可)、退出顺畅度以及审批效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