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解除烟花爆竹令,专家:给全国带了个好头
新浪财经·2025-12-24 22:46

政策变动核心 - 山西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12月16日发布决定,宣布废止12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2020年8月17日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 - 此举标志着山西省烟花爆竹管理政策从“全面禁放”模式正式转向“科学限放”管理模式[1] 政策历史与执行现状 - 被废止的《通告》发布于2020年8月,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曾被本地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禁炮令”[3] - 省级禁令废止后,具体如何执行、开放时间及实施细则尚不明确,各市级部门仍在等待进一步的政策部署与通知[1] - 因重大节假日或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的,需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并由公安机关办理许可后,由专业单位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3] 限放政策的具体规定 -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于2025年12月21日发布通知,规定每个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的烟花爆竹仓库不超过2个,且不得设在城市建成区内[5] - 对零售店(点)的安全许可有细致规定,包括选址、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限量需符合国标,并禁止利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场所申请[6] - 以忻州市为例,其2025年12月22日发布的通告划定了城区禁止燃放范围,并明确在限制燃放区内,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初五、正月十四至十六、二月初二等时段全天允许燃放,其他时间禁止,同时对允许燃放的种类做了限制[6] 政策调整的背景与动因 - 政策调整前已有民间声音呼吁将“禁放”改为“限放”,例如2025年4月有网民在厅长信箱询问开放时间,当时回复仍按2020年《通告》执行[4] - 中国烟花爆竹协会认为,此举是对群众节日文化需求的回应,体现了政府兼顾民生诉求与安全治理的科学理念[4] - 2023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指出,多地全面禁售禁燃的规定与《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上位法精神不一致,促使许多地方重新审视并修改本地规定[7] 行业影响与专家观点 - 近年来全国政策趋势正从“一刀切”式全面禁放,转向更加精细化的“限放”管理[7] -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有444个城市禁放、764个城市限放;2018年,全国有803个县级以上城市禁止燃放[7] - 专家指出,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精神倾向于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由地方政府合理限制,山西的政策转变符合上位法精神[7] - 有专家认为山西的解禁政策是地方治理转型的起点,为全国带了个好头,期待在严格限制条件下实现“有序、安全、可控”的燃放管理[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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