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惊呆!一券商88年首席分析师“吹票”,收取18万“好处费”!判了
新浪财经·2025-12-24 23:02
案件核心事实 - 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与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收受好处费为上市公司利通电子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其股票市场关注度,被判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2] - 邹某实际收取好处费18万元,负责组织研报撰写;程某实际收取好处费5万元,负责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 [2][6] - 法院判决邹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决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3][7] 涉案人员与公司信息 - 被告人邹某出生于1988年11月,博士研究生,原为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被告人程某出生于1987年8月,硕士研究生,原为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2][6] - 涉案公司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于2018年12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用精密金属结构件、外观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与销售 [3][7] - 公开信息显示,东方财富证券在2023年4月及12月发布了两份由邹某署名的关于利通电子的研究报告 [3][8] 行业背景与监管态势 - 券商分析师收钱“吹票”以配合“市值管理”、吸引散户注意并高位出货的行为,被指为行业痼疾,过往存在多起类似操纵市场案例 [3][8] - 近年来,监管机构持续加强对券商分析师等从业人员对外发声的管理,此次刑事判决为行业再次敲响警钟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