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市场首个债券受托业务专项指南在上交所发布 信用管理理念贯穿全周期
中国经营报·2025-12-25 01:13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2月24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存续期业务指南第5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1] - 该《指南》的核心目标是积极引导债券受托管理人发挥主动信用管理功能[1] - 这是交易所市场首个针对债券受托管理业务的专项指南[1] 政策内容与创新要点 - 《指南》首次将信用管理的理念贯穿于公司债券产品的全生命周期[1] - 政策再次强调了公司债券以信用为生命线的特征[1] - 设专章鼓励和支持主动信用管理工作,旨在引领受托管理人角色转变[1] - 为主动信用管理绘制了从监测、发起、实施到激励的完整“路线图”[1] - 提供了具体的工具箱与示范案例,以指导实践[1] 政策影响与行业实践 - 《指南》细化了券商在受托业务实践中的关键工作环节,包括信用监测、信息披露和持有人会议等[1] - 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上交所在行业试点范围内推动券商开展主动信用管理的先行先试[1] - 目前多家试点券商的主动信用管理实践案例已逐单落地[1] 实践成效与多方共赢 - 通过主动信用管理,发行人提升了自身信用并降低了融资成本[1] - 投资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并能够获取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产品[1] - 券商的受托管理团队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推动了债券业务提质增效[1] - 上述实践共同开拓了市场良性循环的新局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