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联合开发的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其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受理 [1] - 该药品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拟定适应症为适合接受系统治疗或光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成人患者 [1] - 该药品是国产首个、全球进度第二的自研创新IL-17A/F双靶点抑制剂 [3] - 在III期临床试验中,该药品相较于阳性对照药司库奇尤单抗,在第12周PASI 100应答率、第4周PASI 75应答率及第52周PASI 100应答率均更优,显示出起效快、疗效优、持久、给药频次少的特征 [3] - 该药品安全性良好,常见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对照组相当 [3] - 截至公告日,该药品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20,403万元 [5] - 针对IL-17A/F双靶点,国内尚无银屑病适应症产品获批上市 [7] - 针对IL-17A及IL-17RA单靶点,国内共有3个进口产品和2个国产产品获批上市 [7] - 根据IQVIA数据,2024年度IL-17A及IL-17RA单靶点药物国内终端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8.33亿元 [7] A股股份回购结果 - 公司已完成A股股份回购,回购期限于2025年12月23日届满 [9] - 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16,193,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 [9] - 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 [9] - 回购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217,787.75元(不含交易费用) [9] - 本次回购方案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45.00元/股 [8] - 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到方案下限,且未超过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符合回购方案 [10]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9] -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12]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