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补贴调查严重损害中欧经贸合作
科技日报·2025-12-24 08:29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执行情况与影响 - 欧盟《外国补贴条例》于2023年7月正式生效,要求参与欧盟公开招标或并购交易额超过一定门槛的企业申报其收到的外国补贴,欧委会有权根据申报或主动发起深入调查[1] - 条例实施2年时间里,欧委会共收到2100份公共招标领域的申报,但仅根据申报实施了3项深入调查,且全部针对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领域的中国科技企业[2] - 欧委会主动发起的2项“依职权”调查,也全部针对风电、安防方面的中国科技企业[2] - 2024年12月,欧委会对一家中国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外国补贴调查,并突击搜查了该公司位于爱尔兰的欧洲总部[2] - 有报道称,欧盟还在对中国电动汽车企业进行相关调查[2] 条例执行的针对性与问题 - 尽管条例宣称“国别中立”,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呈现出强烈的针对性和歧视性,中资企业一直是最主要的深入调查目标,关于其他国家企业的深入调查案例非常少见[1] - 欧盟FSR执行过程中的透明度缺失,引起了法律机构对“黑箱”执法的广泛担忧,即使是深入调查的案件也只公开了非常有限的信息[2] - 条例对哪些外国补贴会“扭曲”欧盟市场的竞争等缺乏明确定义,其覆盖范围之广、缺乏透明度和欧委会广泛的自由裁量权意味着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2] 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 该条例给中资企业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累计约达21亿欧元[3] - 欧盟中国商会2025年对205家在欧中企及机构的调研显示,63%的企业反映其业务受到FSR影响,51%的受访企业认为该条例对其商业声誉和市场形象造成间接损害[3] - 遵守FSR给企业内部资源带来沉重负担,是一项繁重的合规义务,数据收集过程复杂且耗时,需要大量工作[3] - 申报内容并非狭义的“外国补贴”,还包括贷款、注资、债务减免、税收优惠等,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对任何开展国际业务的公司来说,收集这些信息都是一项艰巨的任务[3] - 条例已导致部分被调查的中国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企业被迫退出欧盟招标[2] 行业与领域影响 - 受到深入调查的中国企业主要集中在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风电、安防科技领域[2] - 调查已延伸至中国数字平台及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2] - 电动汽车行业也可能成为调查目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