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担保事项概述 -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及12月17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纳思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本次担保进展详情 - 公司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信息技术公司提供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3.20亿元的担保 [2]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广泛,涵盖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 -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自2025年3月18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4] - 本合同生效后,原于2025年3月18日及4月22日签订的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终止,双方权利义务以新合同为准 [4] 担保累计情况 - 本次担保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73.11亿元 [5] - 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7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9% [5] - 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 [5] 担保状态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