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券商88年首席分析师“吹票”,收取18万“好处费”,判了
中国基金报·2025-12-25 06:34

文章核心观点 - 两名券商分析师因收受上市公司好处费撰写并发布研究报告 被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刑 该事件为证券研究行业敲响警钟 [1][7] 涉案人员与犯罪情节 - 被告人邹某为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 博士研究生学历 负责组织撰写研报并实际收取好处费18万元 [3] - 被告人程某为原同一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硕士研究生学历 负责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 实际收取好处费5万元 [3] - 2023年4月 两人接受请托 利用邹某的职务职权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 以增加该公司股票市场关注度 [3] - 2024年12月程某主动投案 2025年1月13日邹某和程某被传唤到案 后均如实供述 [3] 司法判决结果 - 法院判决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10万元 [4] - 法院判决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10万元 [4] - 两人的违法所得被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 并被要求接受社区矫正 [4] 涉及上市公司与相关研报 - 涉案公司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1年 于2018年12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4] -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用精密金属结构件、外观件、电子元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 [4] - 2023年4月 东方财富证券发布由邹某署名的报告《面板产业触底反弹,LCD精密金属结构件龙头有望充分受益》 点评利通电子2022年年报 [4] - 2023年12月 东方财富证券再次发布由邹某署名的深度研报《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 [4] 行业背景与监管态势 - 券商分析师“吹票”配合“市值管理”以吸引散户注意并高位出货 属于行业痼疾 在过往操纵市场行政处罚中已有类似案例 [7] - 近年来 监管持续加强对券商分析师等从业人员对外发声的管理 提出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7] - 此次刑事判决再次为证券研究行业敲响了警钟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