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核心立场 - 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会议,强调持续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释放出监管持续收紧的强烈信号 [1] - 监管部门明确指出,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1] - 自2013年以来监管部门多次提示风险,今年以来虚拟货币新动向推动监管政策进一步细化,持续打击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1] 虚拟货币领域的风险现状 - 比特币等主要虚拟货币价格依然延续剧烈波动特性,投机风险显著 [1] - 更深层次风险隐藏在看似“安全”的角落,例如部分虚拟货币背后储备资产不透明、价值不足,易引发市场信任危机 [1] - 虚拟货币具有匿名性、跨境性、脱离传统监管体系等特征,难以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合规要求,易被用于洗钱、诈骗、非法跨境资金转移等活动 [2] - 在洗钱方面,虚拟货币规避了传统金融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助长了黑产资金隐匿流转 [2] - 在集资诈骗中,所谓的“稳定兑现”承诺往往基于不透明的储备资产,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2] - 虚拟货币正异化为绕过外汇管制的“地下钱庄”,通过虚拟账户实现资金瞬时跨境,冲击国家资本管理秩序 [2] 风险产生的技术根源 - 多数虚拟货币依托公链发行,交易匿名、地址可随意生成,缺乏中心化监管接口 [2] - 跨链、混币、去中心化交易所等工具模糊资金流向,令传统风控手段失效 [2] - 虚拟货币在跨境流通中具有7×24小时无国界特性,可能规避外汇与资本项目监管,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威胁 [2] 监管行动的目的与全球趋势 - 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是保护投资者权益、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的务实举措 [3] - 虚拟货币市场专业门槛高、风险极大、信息不对称,普通投资者易受高收益承诺诱导而入局,监管旨在防止更多人卷入高风险投机活动 [3] - 从全球范围看,加强对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正成为主要经济体的共同选择 [3] - 虚拟货币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创新,而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交叉传染节点,其全球流通属性可能架空主权国家的货币政策传导,并成为境外风险输入的载体 [3] - 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的工作思路,体现了监管随着市场发展不断深化和细化 [3]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
经济日报·2025-12-25 0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