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回购完成 -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及2025年5月29日分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A股股份并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45.00元/股 [2] -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16,193,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9%,回购最高价为41.99元/股,最低价为33.2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217,787.75元 [3][4] -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执行情况与方案无差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方案下限且未超过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上限 [5][6] -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前股份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不享有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 [3][12] -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8] 新药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 - 公司控股子公司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联合开发的“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的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受理,受理号为CXSS2500144 [16] - 该药品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拟定适应症为适合接受系统治疗或光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成人患者 [16] - 该药品是国产首个、全球进度第二的自研创新IL-17A/F双靶点抑制剂,2025年7月其针对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的III期临床试验达到主要及次要疗效终点,研究显示其在第12周PASI 100应答率等多个疗效指标上优于阳性对照组司库奇尤单抗,并具有起效快、疗效持久、给药频次少的特点,安全性良好 [18] - 截至公告披露日,针对IL-17A/F双靶点的银屑病适应症产品在国内尚未有产品获批上市,而针对IL-17A及IL-17RA单靶点的药物2024年国内终端销售金额估测为人民币28.33亿元 [20] - 该药品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20,403万元 [20]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