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清算所继续阶段性免除金融机构 服务中小微企业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清算费
金融时报·2025-12-25 11:33

政策核心内容 - 上海清算所将继续阶段性免除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外汇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清算费 [1] - 政策实施时间为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7年11月30日 [1] - 政策旨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降低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成本,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 政策具体实施细则 - 免除清算费的对象是银行间外汇市场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 [1] - 免除费用的计算依据是金融机构相关交易量及该机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纳入中央对手清算业务的比例,实行全额免除 [1] - 适用免除清算费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类型包括远期、掉期和期权(含组合)交易 [1] - 适用货币对为人民币对美元 [1] - 相关交易信息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供给上海清算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