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房屋漏水财产损害赔偿案的调解实践
新浪财经·2025-12-25 12:05
案件核心事实与诉求 - 原告郭某某(1403室业主)因被告陈某某(1503室业主)家中水管老化爆裂导致其房屋渗水,造成墙面乳胶漆大面积剥落、实木地板变形翘起、灯具短路等财产损失 [2] - 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赔偿财产损失10000元、承担房屋修缮期间的租房费用3750元并支付本案诉讼费用 [2] - 被告承认漏水事实并愿意承担维修赔偿责任,但认为原告主张的10000元损失过高,部分家具损坏与漏水关联性不足,且不认可租房费用 [2] 法院查明与调解结果 - 法院查明漏水直接原因为被告房屋水管老化未及时检修,漏水造成原告墙面开裂、部分地板及灯具受损,经核查合理修复及赔偿费用约5000元 [3] - 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客厅灯折价款412元并负责安装,负责维修主卧灯;一次性给付原告财产损失赔偿款1800元;一次性赔付原告租房费等各项费用2000元 [3] - 调解书明确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3] 案件处理的典型意义与规则 - 案件明确了不动产权利人的管理维护义务与责任边界,强调对用水高风险区域须主动排查安全隐患,从源头减少纠纷 [5] - 案件彰显了司法调解在解决“标的小、影响久、情感牵连深”的邻里纠纷中的核心价值,通过平衡双方利益促成和解,降低了维权成本 [5] - 案件确立了漏水纠纷损失认定的核心裁判逻辑,即“损失填补、证据支撑、合理核定”,为同类案件损失核算提供参考 [6] - 案件处理传递了“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邻里相处理念,引导公众优先通过友好协商、调解等温和方式化解分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