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保税再制造与保税维修业务大有可为
新浪财经·2025-12-25 13:03

文章核心观点 - 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启动后,通过结合其特殊政策、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及国内设备更新行动,发展保税再制造与保税维修新业态,旨在培育外贸新动能并提升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价值地位 [1] 政策与制度优势 - 海南自贸港提供“境内关外”特殊优势,在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享受零关税或低关税进口国外废旧或闲置高价值零部件,并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加工增值内销免关税等政策,形成强有力的成本优势 [1] - 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商品数量在封关后显著增加,覆盖约74%的商品税目,对进口旧件、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质性运营企业(负面清单外)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 [3] - 海南被赋予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的权限,可合规将境外待再制造旧件进口,经再制造后出口,融入全球产业链循环 [4] 产业发展规划与模式 - 《海南省“十四五”再制造产业培育发展工作方案》明确“3+2”重点发展领域:积极培育船舶(游艇)及海工装备、航空器材、电子信息设备再制造,探索汽车零部件、高端医疗器械再制造 [3] - 方案提出探索“一头在内、一头在外”和“两头在外”的发展模式,并致力于构建逆向物流体系 [3] - 创新业务模式构建“政策驱动、内外联动、价值提升”的贸易闭环,利用国内设备更新行动产生的大量淘汰设备,在海南进行绿色循环利用 [1] 区域贸易协定(RCEP)机遇 - RCEP原产地累积规则允许来自任何成员国的价值成分累计计算,在海南经过再制造的产品,其包含的RCEP区域内价值成分累计超过40%,即可被视为RCEP原产货物,出口至其他成员国时享受优惠关税 [2] - RCEP规则为“海南再制造”产品销往东盟、日韩等市场铺平道路,有助于企业降低对传统市场的依赖并分散贸易风险 [2][4] - RCEP累积规则鼓励企业在区域内优化布局,海南可定位为高附加值再制造中心,从东盟进口初级原料或旧件,加工后出口高价值成品 [4] 商业模式创新 - 针对部分发展中国家客户资金紧张及国内淘汰设备国有资产处置评估难题,可采用融资租赁模式(如直接租赁、回购租赁)代替直接出口,允许客户“先租后买” [2] - 融资租赁模式将设备“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分离,既能满足境外客户需求,也能帮助国内资产盘活价值 [2] 发展挑战与所需努力 - 需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尤其在航空发动机、医疗器械等高精尖领域,需建立并严格执行覆盖工艺流程、质量检测和认证的国家乃至国际互认标准 [5] - 需破解国有资产管理难题,国内设备更新淘汰的大量设备涉及国有资产时,其产权界定、价值评估和处置流程复杂,建议探索由专业再制造企业、金融机构与资产所有方合作的创新资产盘活模式 [5] - 需提升海关监管与服务的协同性,旧机电产品进口涉及装运前检验、自动进口许可证、海关审价等多个专业环节,海关部门需进一步明确监管细则并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通关效率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