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打击行动概述与成效 - 公安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6月至11月,联合部署在17个重点省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 [1][2] - 打击行动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黑灰产”蔓延态势,维护了消费者权益,规范了金融市场秩序 [3] 执法机制与协作升级 - 执法模式从“分兵作战”转向“齐抓共管”,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于2024年3月联合制定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规定,强化制度基础 [3] - 截至2024年11月末,金融监管总局系统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4500余笔,涉及金额超210亿元;指导督促金融机构报案1700余起,涉及金额超170亿元 [3] - 上海、重庆、浙江、江苏四地创新“监管+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在线索研判、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实质性合作 [3] - 加强跨部门协同,强化与市场监管、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发挥跨部门执法乘数效应 [2] 线索发现与打击策略 - 打击策略从“常态排查”转向“靶向惩治”,通过监管大数据平台自主建模分析,推动工作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 [4] - 监管部门在“零报案”“零投诉”情形下,穿透资金链、人员链、信息链,发现并移送多起涉案金额亿元以上的非法中介重大案件线索 [4] - 针对不法贷款中介包装经营贷、车险诈骗犯罪两类问题组织专项稽查 [4] 监管主动作为与源头治理 - 工作导向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作为”,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发布各类风险提示、公开声明或联合倡议书超1100份 [5] - 指导各地协同处置非法引流广告、律所违规、中介虚假宣传等行为,从源头斩断非法中介获客渠道 [5] - 针对“黑灰产”入罪难问题,组织六场座谈,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相关司局参加,推动类案打击 [5] -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与各级公安、检察等机关会商1900余次,开展专题调研400余次 [5] 宣传教育与长效机制建设 - 治理模式从“末端处置”转向“溯源治理”,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黑灰产”典型案例 [6] -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累计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宣教活动1700余次,通过媒体发布相关报道或专访300余次 [6] - 将优化调整监管政策,激励金融机构自查自纠,完善内部风控制度,推动建立或优化跨部门协作机制 [6] - 2026年,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并推动完善制度机制,研究制定证据移送标准,提出立法建议 [2] 对金融机构的指导要求 - 金融领域“黑灰产”已演化为借助高科技手段批量化、智能化、产业化造假,传统风控模式难以应对 [7] - 金融机构需传承和发展铁账本、铁算盘、铁规章“三铁”内控管理准则,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7] - 强化源头防控,规范合作机构管理,加强第三方资质审核和日常监督,优化投诉分类处置与考核政策 [7] - 加强科技赋能,加大科技投入,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提升“黑灰产”风险识别能力,构建智能化风控体系 [7] - 转变经营理念,树牢正确的经营观、业绩观、风险观,提升自主获客能力,规范员工展业行为,核心服务功能不得外包 [8]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对非法贷款中介、非法代理维权等重点领域打击力度
证券日报网·2025-12-25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