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心事实 - 原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某与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程某因收受好处费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其股票市场关注度而被判刑 [1] - 邹某实际收取好处费18万元人民币 负责组织研究报告撰写 程某实际收取好处费5万元人民币 负责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 [2]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程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3] 涉案人员与公司 - 被告人邹某为1988年生博士研究生文化 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 [1] - 被告人程某为1987年生硕士研究生文化 原系东方某有限公司研究所电新行业高级分析师 [1] - 涉案公司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主营液晶显示用精密金属结构件、外观件、电子元器件设计、生产、销售的制造型企业 于2018年12月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 [4][5] 案件审理过程 - 邹某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同年2月14日被取保候审 同年5月2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1] - 程某于2025年1月1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同年5月23日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1] - 程某于2024年12月主动向大连市公安机关投案 2025年1月13日 邹某、程某分别在家中和公司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案发后赃款已被公安机关如数冻结 [2] 研究报告关联信息 - 公开资料显示 2023年12月 东方财富证券原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邹杰曾发布关于利通电子的研报《主业战略布局进展突出 AI算力租赁服务打造第二成长曲线》 [3] - 2023年12月 东方财富证券再次发布关于利通电子的同名研报 署名分析师仍为邹杰 [3] - 判决书显示邹某为博士研究生文化 但截至发稿时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网数据显示名为“邹杰”的证券从业人员中未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
收受23万元“定制吹票”,两名“85后”券商分析师因受贿罪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