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金融监管局等七部门出台低空金融“十二条”
中国经营报·2025-12-25 18:45

文章核心观点 - 广东省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广东低空经济集群发展的通知》(低空金融“十二条”),旨在通过构建综合性、特色化金融服务体系,为低空经济产业规模化发展注入金融动能 [1] 机制建设 - 探索包容性监管新路径,对低空经济领域的金融创新给予中长期评价和阶段性风险监管容忍,并对服务成效显著的机构给予适当激励 [2] - 拓展科技支行“监管沙盒”至低空领域,鼓励金融机构组建专门服务团队,建立特色化服务机制并开发针对性金融产品 [2] - 要求金融机构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包括人才培养、资源配置、定价评审、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并向总部争取管理权限和创新空间 [2] 产品与服务供给 - 引导金融机构以全牌照构建间接融资、直接融资、风险保障和金融租赁的全维度供给矩阵 [2] - 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研发覆盖低空经济研发、制造、运行、运营、保障等全生命周期的针对性金融产品 [3] - 针对孵化期、初创期企业,鼓励银行探索差异化现金流估值、成长性评价模型和资金需求测算方法 [3] - 支持私募股权创投机构加强对低空经济“硬科技”项目的早期孵化与持续培育 [3] 协同联动 - 鼓励银行、证券、保险、投资公司、租赁、私募等机构深化合作,推广“益企共赢计划”、“股贷担保租”等综合服务模式 [4] - 深化债贷联动、投贷保联动(如“贷款+股权投资+保险”)、投租联动(如“投租结合”)等多种业务联动模式 [4] - 深化与港澳金融机构协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提供交易结算、投融资、保险、租赁等综合金融服务 [4] - 鼓励运用银团贷款、联合租赁、再保险等机制控制客户集中度,防范过度授信,分散风险 [4] 配套保障 - 支持金融机构参与做大广东低空产业基金规模,对基金投资项目形成支持合力,并对获得政府奖补的优质企业给予资源倾斜 [4] - 鼓励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再贷款、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以及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扩大覆盖面并减轻企业负担 [4] - 产业与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对接和信息共享,探索政务信息共享在低空领域落地,建立全产业链名单和重点企业“白名单”,以支持对企业精准画像,提升服务精准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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