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 北京同仁堂集团旗下授权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的“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被上海市消保委点名检测发现其宣称磷脂含量43%但实测为0,且生产商承认未添加南极磷虾油,涉嫌故意造假 [7] - 上海市消保委约谈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及经销商四川健康药业,生产商称产品为四川健康定制采购且价格远低于正常水平,包装按后者要求制作,而四川健康在约谈中回避问题、推脱责任 [7][8] - 事件引发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四川健康公司并立案调查 [9] - 北京同仁堂集团及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健康的上级公司)先后发布声明,集团致歉,健康药业责令四川健康停止经销并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8] 公司应对措施 - 严肃问责与接管:同仁堂集团成立由高管带队的工作组全面接管四川健康公司经营管理工作,责令总经理李声义辞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停职,后续将根据调查结论严肃处理 [1] - 配合调查与产品处置:集团驻四川工作组积极配合三级联合调查组立案调查,提交侵权行为佐证文件,推动四川健康产品下架、召回涉事产品,并向电商平台发函,每日监测清理以阻断流通渠道 [2] - 强化品牌管理与产品追溯:启动品牌严管专项行动,对各级企业品牌使用进行拉网式核查,截至12月24日累计排查所属单位/店铺520余次,在重点电商平台累计完成侵权产品投诉近600项,对120余个冒用名义的违规店铺发起投诉 [4] - 公布产品查询系统:12月23日上线产品查询系统,开放1000余条涵盖中成药、保健食品等品类产品的信息查询,引导消费者认准印有“双龙标”的正规产品 [3] 行业监管动态 -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南极磷虾油”事件暴露出企业委托生产加工行为不规范,一些企业仅关注销售利润却不对产品质量把关,甚至纵容被委托企业制售不合格产品 [9] - 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将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商标授权、特许经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委托生产食品情形纳入监管,明确细化委托双方食品安全责任 [9] - 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地方部门加强对类似同仁堂贴牌加工等方式委托生产食品行为的监管,近期将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对磷虾油、鱼油等产品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9] 背景与关联信息 - 同仁堂集团对四川健康的“同仁堂”字号及商标授权已于2021年3月21日到期,未再授权 [1] - 生产商安徽哈博药业陈述称,所有涉事产品均供给四川健康药业对外销售 [7]
同仁堂:责令李声义辞职,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全部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