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统一明确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信息披露要求
新浪财经·2025-12-25 20:40
监管政策核心 -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统一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三类产品的信息披露标准,以提升监管一致性 [1][3] 监管原则与框架 - 监管原则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了三类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 [1][3] - 在统一原则下,充分尊重三类产品在市场定位、客群基础等方面的客观差异,作出针对性安排 [2][4] - 将形成“1+3”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即一个总体办法加上三类产品各自的信息披露自律规范 [2][4] 公募与私募产品差异化要求 - 对公募产品信息披露要求更严、内容更多,因其面向不特定普通公众,投资者门槛、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整体相对较低,旨在提升透明度 [2][4] - 公募产品信息应当至少通过行业统一信息披露渠道(中国理财网)进行披露,同时可按约定通过全国性金融类主流媒体或其他渠道披露 [2][4] - 对私募产品则参考同业监管实践,在基本披露要求之外,主要尊重合同约定,其信息可按监管要求通过与投资者约定的渠道进行披露 [2][4] 自律规范与执行机构 - 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将分别会同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结合三类产品各自特点制定细化的信息披露自律规范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