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发文 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行为
新浪财经·2025-12-26 01:23

核心政策发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12月25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1] - 该办法旨在规范资产管理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的信息披露行为,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1] 政策出台背景 - 当前三类资管产品均无专门的信息披露监管制度,要求分散且标准不完全一致[1] - 亟需构建适合三类产品特点的统一信息披露制度,以强化行为监管[1] 核心监管原则 - 立足“同类业务、相同标准”,统一明确三类产品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责任义务、共性内容及内部管理要求,提升监管一致性[1] - 充分尊重三类产品在市场定位、客群基础等方面的客观差异,作出针对性安排[1] 公募与私募产品差异化要求 - 对公募产品信息披露总体要求更严,披露内容更多,以提升透明度[1] - 对私募产品,在基本披露要求之外,尊重合同约定[1] 业绩比较基准管理要求 - 要求产品管理人原则上不得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以保障其连贯性[2] - 确需调整的,应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在定期报告和更新产品说明书时披露历次调整情况[2] - 考虑到部分存量产品历史周期长,办法施行前的历史业绩基准参考价值较小,允许机构只披露办法施行后的历次调整情况[2] 配套制度建设 - 将制定三类产品各自的信息披露自律规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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