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赓续荆楚文脉注入法治动能
新浪财经·2025-12-26 02:25

法规与立法进展 - 湖北省首部省级遗址保护专项法规《湖北省石家河遗址保护条例》于11月27日获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1] - 《条例》在法律责任章节引入了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机制[1] - 2025年,石家河遗址作为湖北唯一入选遗址列入国家首批重要大遗址清单,并成为湖北首个获省级层面立法保护的遗址[1] 遗址保护现状与问题 - 石家河遗址是长江中游地区面积最大、等级最高、延续时间最长、保存最为完整的史前都邑性聚落群[1] - 2024年7月实地走访发现,遗址存在挖掘机误挖的大水坑无人处理、大雪压塌的考古工作平台无人修缮、村民在核心保护区建房及硬化土地等问题[1] - 检察机关针对石家河遗址土地被非法占用、博物馆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核心保护区内违规动土等问题,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1] 检察机关保护行动与机制 - 汉江检察机关开展“助力大遗址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1] - 运用“检校共建”机制,吸纳中国地质大学教授、省级水利专家为志愿者,对遗址洪水灾害风险进行勘察论证,并推动水利部门加强河道清淤与整治[1] - 积极推动增设公益诉讼检察观测点[1] - 指导潜江、仙桃、天门等3个基层检察院学习借鉴、复制推广相关经验做法[1] - 今年以来,汉江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4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9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1] 地方保护案例与成果 - 潜江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十号湖”明墓石人石像遭受自然侵害、墓室水患、村民放养牲畜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搁置5年的修缮项目再次启动[1] - 仙桃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磋商,推动284件时间跨度从清代到民国时期的涉案珍贵文物,从公安机关移交至仙桃市博物馆收藏[1] - 天门市检察院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白龙寺”存在墙壁风化腐蚀、消防设施不全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