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已于2025年12月26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2] - 此前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对外担保进展 - 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与华夏银行兰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徽县明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6] - 该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三年,担保范围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9] - 担保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因江洛矿区整合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大,其自有资金无法满足建设需求 [9] 担保授权与累计情况 -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3月9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5年4月18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审批程序 [7][8][1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6.00亿元,已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44,286.72万元(含本次) [12] - 累计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24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58%,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