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规模存在争议,政府担负事故责任,韩国加湿器杀菌剂事件被定为“社会惨案”
环球时报·2025-12-26 06:54

事件定性及法律框架演变 - 韩国政府将加湿器杀菌剂事件正式定性为“社会惨案”,并推动修改法律,明确将国家政府列为事故责任主体之一 [1] - 相关法律表述从“事件”调整为“社会惨案”,救济体系从以行政救济为主转向以责任为基础的赔偿体系 [1] - 2024年韩国最高法院确认国家责任后,韩国总统首次就此案正式致歉 [1] 事件背景与产品影响范围 - 涉事加湿器杀菌剂于1994年在韩国上市,至2016年全面下架,市场共流通约50种相关产品,其中可查销量的32种产品总销量近1000万件 [1] - 1994年至2011年期间,约有630万韩国民众使用过加湿器杀菌剂 [3] - 早在2000年前后,儿童、孕产妇等群体中就已陆续出现疑似受害案例,但长期被归类为“原因不明的肺部疾病” [1] 健康损害与受害者规模 - 使用加湿器杀菌剂的民众中,约67万人出现哮喘、肺部疾病、皮肤病等健康损害 [3] - 截至2025年11月底,在《加湿器杀菌剂受害者救济法》框架内被官方认定的受害者人数达5942人 [2] - 官方登记死亡人数为1553人,而社会灾难调查特别委员会调查认为实际死亡人数可能高达1.4万人 [2] 致病原因与监管责任 - 2011年8月,韩国疾病管理本部确认加湿器杀菌剂为致病重要因素,产品含聚六亚甲基胍盐酸盐(PHMG)等多种有毒成分 [2] - PHMG早在1996年就被标注对人体有害,但因政府监管漏洞未受限制 [2] - 2024年法院判决指出,政府主管部门对化学物质有害性审查不充分,违规将相关原料认定为“非有毒物质”并长期放任市场流通,构成违法 [3] 企业责任与司法进展 - 多家涉事企业因产品安全管理问题被追究法律责任 [3] - 英国利洁时集团韩国分公司被调查认定在产品检验和资料提交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韩媒认为其“造成最多死亡者” [3] - 2024年2月,首尔高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首次认定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该判决于同年6月被韩国最高法院确认 [3] 善后赔偿与制度安排 - 韩国政府推动以制度性安排为核心的解决方案,明确赔偿责任主体扩至“企业与国家” [3] - 将救济委员会升格为隶属国务总理的赔偿审议委员会,从明年起恢复政府出资善后,并完善制度防止企业逃责 [3] - 韩国政府计划从2026年起全面转换救济方式,并与受害者遗属协商设立专门追悼日、举办正式追悼活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