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明年2月1日起施行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经济日报·2025-12-26 07:27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旨在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1] - 修订旨在落实稳外资决策部署,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以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1] 目录结构与数量变化 - 目录延续2022年版结构,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两部分 [1] - 新版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 [1] - 全国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 [1] - 中西部等地区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1] 制造业鼓励方向 - 制造业目录新增核酸类药物开发生产、零磁医学装备研发与生产、智能检测装备和仪器制造、深海用水下作业机器人设计研发制造、机器人关键基础部件的开发制造等前沿领域 [2] - 全国目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旨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 服务业鼓励方向 - 重点修订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新增新材料共性技术平台或服务平台运营、现代高端航运服务、虚拟电厂运营及相关技术研发等内容 [2] - 积极支持全面提振服务消费,将宠物服务、体育旅游、物业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等更多服务消费条目纳入鼓励范围 [2] - 优化服务供给有助于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3] 区域协调发展 - 新版目录结合各地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 [3] - 辽宁省新增邮轮旅游产品经营服务,黑龙江省新增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河南省新增高端化智能化起重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研发生产,海南省新增海洋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及生态示范工程建设,贵州省新增算力基础软硬件研发生产,青海省新增风力发电场运营等 [3] - 加力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鼓励外资参与当地制造业升级、绿色能源应用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3] 后续措施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抓好政策措施落实 [4] - 多措并举为外商来华投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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